近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发布《关于表彰2021-2023年度全省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省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辽人社函 [2024]96号),经过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抽查、专家评审、媒体公示等程序严格规范评选,我校荣获“辽宁省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发展规律,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弘扬“团结、进步、改革、奉献”校园精神,遵循“求真、明德、至善、超越”校训,努力建设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一流应用型民办本科大学。先后荣获全国“首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外经贸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辽宁省“文明机关”、辽宁省直机关“先进党委”等荣誉称号,是大连市唯一一所“环境友好型大学”。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学校在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实践中,坚持立德树人,突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示范引领,打造坚强领导集体;注重师德师风,打造过硬师资队伍;坚持统筹推进,形成特色校园文化;注重校园环境,打造和谐文明校园;加强阵地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绩显著。
“辽宁省文明校园”称号是对学校长期以来工作成绩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工作的激励!学校全体师生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立精神支柱、树价值标杆、育时代新人,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不断提升公民现代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供稿:党群工作部
初审:程立峰
复审:张靖
终审:赵国林